贾汪区,别称泉城区,隶属于江苏省徐州市,位于徐州东北部,东与邳州市接壤,南部、西北部与铜山区毗连,北与山东省枣庄市相邻。始建于1952年的贾汪矿区,经过几次易名调整,于1965年定名为贾汪区。贾汪区历史悠久,远在商周之前就有人类定居,生息繁衍。明朝万历年间,水盛草丰,东北有泉汇而成汪,贾汪称泉城。临汪而居,因贾姓人多,故称“贾家汪”。清光绪八年胡恩燮在贾家汪掘井建矿,由此揭开贾汪百年煤田开采历史,光绪二十四年贾汪煤矿公司成立,“贾家汪”自此渐称“贾汪”,素有“百年煤城”之称。贾汪区拥有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大吴镇和青山泉镇。区内有潘安湖风景区、大洞山风景区、督公湖风景区、茱萸寺等旅游景点,被誉为“徐州后花园”。贾汪区是徐州的物流、商贸、生态、旅游中心,徐州特大城市的核心区之一。贾汪区是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江苏省创新型试点区。2017年,贾汪区位居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第85位。
贾汪欠多少钱可报警立案?
一、经济纠纷报警立案标准是什么?
经济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而民事纠纷报警后警察是不受理的,经济纠纷构成犯罪的,警察才会受理。因经济纠纷报警,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立案的,建议直接收集证据起诉。
经济纠纷有两类,即经济合同纠纷和经济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当事人一般协商调解,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侵权的经济纠纷,虽然也可以协商申请仲裁,调解等,但是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针对案件情节带有犯罪嫌疑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
一般而言,经济纠纷具备以下条件的,法院会予以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如果经济纠纷涉嫌诈骗,当诈骗数额超过3000元至10000元以上去报警才能立案。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三、民事案件中的经济纠纷诉讼案件起诉后的程序是什么?
经济案件纠纷在原告起诉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传票、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告知被告开庭的时间,地点,案件的审判人员。并告知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在开庭前法官可以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官会依法开庭审判。
一般来说,经济纠纷案件都是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只有少数会涉及到刑事案件,只有当纠纷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构成诈骗等涉及财产利益时,纠纷当事人的行为触犯刑事性法律规定的,公民报警后,公安机关才会对其进行立案侦查,然后由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