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别称泉城区,隶属于江苏省徐州市,位于徐州东北部,东与邳州市接壤,南部、西北部与铜山区毗连,北与山东省枣庄市相邻。始建于1952年的贾汪矿区,经过几次易名调整,于1965年定名为贾汪区。贾汪区历史悠久,远在商周之前就有人类定居,生息繁衍。明朝万历年间,水盛草丰,东北有泉汇而成汪,贾汪称泉城。临汪而居,因贾姓人多,故称“贾家汪”。清光绪八年胡恩燮在贾家汪掘井建矿,由此揭开贾汪百年煤田开采历史,光绪二十四年贾汪煤矿公司成立,“贾家汪”自此渐称“贾汪”,素有“百年煤城”之称。贾汪区拥有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大吴镇和青山泉镇。区内有潘安湖风景区、大洞山风景区、督公湖风景区、茱萸寺等旅游景点,被誉为“徐州后花园”。贾汪区是徐州的物流、商贸、生态、旅游中心,徐州特大城市的核心区之一。贾汪区是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江苏省创新型试点区。2017年,贾汪区位居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第85位。
贾汪保密协议
1.保密范围:
财务信息:包括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以及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等。
客户资料:包括客户名单、产品信息、采购资料等。
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方针、策略、发展方向、技术秘密、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等。
合同信息: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等。
2.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不得复印、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
3.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委托关系结束,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
4.保密费用:
在委托期间,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
5.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6.其他条款:
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如争议解决方式、法律适用等。